離婚、監護權、遺產繼承等家事案件的法律知識與常見問答
在這個繼承法律問題專頁中,我們將為您提供有關繼承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實用資訊,幫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應對可能遇到的繼承問題。
根據民法第 1052 條,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: 重婚。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。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。
乙○○和甲○○○於108年在越南結婚,並於年底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。結婚後他們生活在新北市土城區,但是由於他們成長背景和價值觀差異甚大,感情漸漸疏遠。
甲○○和乙○○結婚將近50年,但9年前兩人大吵一架後,乙○○就離家去跟弟弟同住。
在離婚過程中,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達成一致後記錄離婚相關事項的重要文件。如果寫得不當,可能導致日後法律糾紛。離婚協議書怎麼寫?
夫妻在離婚時,需要處理許多相關事項,如財產分配、子女監護權、扶養費用、探視方式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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